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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給哈拿的卻是雙分,因為他愛哈拿。無奈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 6 毗尼拿見耶和華不使哈拿生育,就作她的對頭,大大激動她,要使她生氣。 8 她丈夫以利加拿對她說:哈拿啊,你為何哭泣,不吃飯,心裡愁悶呢?有我不比十個兒子還好嗎?



領受:



哈拿在世俗人的眼裡,是個幸福滿分的女人了。她的丈夫疼愛她,給她雙倍的福氣,不因她不能生育而冷落她,而是加倍的安慰和疼惜。有了一切的哈拿,並不快樂,反而鎮日愁苦。可見,幸福的定義,和錢財多少和丈夫是否疼愛無關,無關乎是否擁有的多,而是已心是否能珍惜。






26 婦人說:主啊,我敢在你面前起誓,從前在你這裡站著祈求耶和華的那婦人,就是我。 27 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 28 所以,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於是在那裡敬拜耶和華。



領受:



哈拿既已起誓,就來到神的面前還願。她知道這孩子是屬於耶和華的,既是耶和華的賜予,就終身歸與耶和華。神賜予的,就是神的。人只能感恩領受而已。



而我所受的一切,那樣不是因著神的疼愛而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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