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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腳前燈路上的光靈修心得,請查看連結:*腳前燈路上光 W69 @何西阿書 12:7-13:11
果然成了富足?(何12:7-10)
何12:7 以法蓮是商人,手裡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
12:8 以法蓮說: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財寶;我所勞碌得來的,人必不見有甚麼不義,可算為罪的。
12:9 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我必使你再住帳棚,如在大會的日子一樣。
12:10 我已曉諭眾先知,並且加增默示,藉先知設立比喻。
箴11:1 詭詐的天平為耶和華所憎惡;公平的法碼為他所喜悅。
默想經文:何12:8 以法蓮說:我果然成了富足,得了財寶;我所勞碌得來的,人必不見有甚麼不義,可算為罪的。
領受:富足雖然不是壞事,但若是用詭詐的天平來得到富足,就得罪了神。若人的心裡敗壞,明明做了不討神喜悅的手段來累積累積財富,卻仍然不這麼認為,覺得自己是「我所勞碌得來的,人必不見有甚麼不義,可算為罪的。」那就很可悲了。要知道在神的眼中和在人的眼目中,所謂的富足是定義完全不同。「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示錄 3:17。耶穌也在兩個弟兄爭奪家產的時候給予警告「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加福音 12:15, 21 。世上的富足只是短暫的,又哪裡能夠比得上永恆的榮耀呢?「他雖富足躺臥,卻不得收殮,轉眼之間就不在了。」約伯記 27:19 。
禱告:親愛的主啊,你是永恆的主、你也是公義的神。在世上的榮耀對你而言不值得一提,但卻成為我們許多世人追求的目標,還有網羅。我實在是需要有一個永恆的眼光,將我的生命擺上付出在預備自己看見將來的永恆榮耀,而不僅僅只是短暫的富足。這樣心靈的眼睛打開,看見自己本相的樣子,是唯有你能夠賜給的!「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啟示錄 3:18 。親愛的主啊,以色列人追求富足,卻用財富積累所得到的滿足來取代了神,為了積累財富而不擇手段以致於得罪了你。這也是對我的警告和提醒,求主憐憫我,幫助我!開我的眼睛,使我能夠得到公義的白衣,以及從神得來的不加上憂慮的富足。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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