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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 5:22 。
動怒開口的必被經審判烈火!馬太福音 5:22 。
我們所信的神是一個非常在乎關係的神。不只是在乎人與神之間的關係,也在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和人之間有衝突、意見不合、是相當常見的事情。怒氣沒有處理,反覆堆積在心裡成為苦毒怨恨,到一個程度從嘴裡說出來負面的話語,這樣的一個過程不但破壞了人際關係、加深了彼此的怨恨和分歧,也達到了撒旦「偷竊、殺害、毁壞」的目的。「拉加」是亞蘭語罵人的話,意指「蠢材」,指人在才幹和智慧方面的短缺。當基督在世時,猶太人用此言怒罵他人,寓以輕蔑之意,好像中國人常說的下流人一樣。至於同節中的魔利二字在英文聖經中未作音譯,而作意譯為Thou Fool,意係中文所說「愚笨或傻瓜」。要是知道自己這樣隨意口出口論斷、批評、看不起別人要付上什麼樣的代價的話,那還不趕緊採取和解的行動嗎?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馬太福音 5:25-26。
禱告:親愛的主啊,我知道你是注重關係的神,我們不能自稱是和神的關係很好,卻實際上和人的關係很差。根據你的教導,你要求我們要先處理好和人之間的關係,再去向你來獻祭,這樣的順序可見你的堅持還有重視!「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 5:23-24 。主啊,我知道要維持和睦實在是一個挑戰,因為我的自我這麼多,意見如此不同。但求主幫助我,因為知道真理的教導,能夠包容、能夠追求和睦、能夠饒恕化解衝突、更能夠禁忌自己的口,不但是為了避免傷害他人,更是要避免傷害自己、保護自己不受地獄之火的審判。求主憐憫我,常常提醒我、時刻幫助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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