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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 20:12

寶座前的審判。啟示錄 20:12

啟示錄之所以成為非常重要的一本書,是因為它揭示了不可避免的結局,每個人都需要面對。那就是凡是人必有一死,死後必要站在寶座前被神所審判。有一個生命冊,記錄了一輩子的言行,無法逃避、不可躲藏。不是只是老約翰一個人這麼說,而是歷史歷代的先知都有相同的看見與紀錄!先知但以理這麼說「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着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以理書 7:10 。連使徒保羅也是這樣提醒、告誡和交代提摩太「我在神面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面前,憑着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提摩太後書 4:1 。甚至雅各讓弟兄們清楚,神上帝審判的內容,包括我們口裡曾經的一切話。「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各書 5:9 。一切所行的、所說過的,都逃不過神的眼目。「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其實能夠被神審判,那還已經算是好的結局。有些情況下,如果連被審判的資格都沒有,就直接定下了不可扭轉的結局,是何等可悲呢?「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 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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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啊,你是審判的主,你也是公義的王。「王的嘴中有神語,審判之時,他的口必不差錯。」箴言 16:10 。因為主的憐憫與恩典,所以我才能夠有被審判的資格,因為知道透過接受耶穌的救恩,我既然成為神家中的人,也是必須要先經過審判的人。「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彼得前書 4:17 。我的神啊,我知道我的言語行為,都已經被記錄下來,等待有一天要交帳。「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得前書 4:5 。求主來憐憫我,既然「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因為有恩典,就能夠通過考驗。求主幫助我、使我在面對每一天都朝著這個不可避免的結局預備自己,努力前進的時候,能夠做出合神心意的選擇、好問心無愧,沒有遺憾。奉我救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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