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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作受苦見證,同享將來榮耀。彼前5:1-2a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閒事而受苦。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得前書 4:14-16 

默想經文: 彼得前書 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

領受:在天國定義的福氣,和地上世界標準不太一樣。受到受辱罵照理說是避之唯恐不及的事情,但是為神的名 受到受辱 就不一樣了。這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我們身上。彼得讓我們不要為受苦羞恥,因為是為了神。但又有警告我們,不要因為自己做的罪行受苦。殺人、偷竊、罪惡作惡自討苦吃這些我都理解,但是因「好管閑事」而受苦,這就令人深思了。好管閑事是人的通病,很多基督徒可能也不認為這是犯罪。但是彼得卻在這裡講得很清楚,上帝不喜歡人好管閑事,就像不喜歡人殺人偷竊作惡一樣,如果因為好管閑事收到懲戒,那是人該得的,卻不是基督徒應該做的選擇。為了神的名得榮耀可以受苦,但卻不能因為愛管閑事犯罪而受苦。受苦不是重點,為什麼而受苦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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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求神憐憫我、求神饒恕我,因為我犯罪了不自知。求神饒恕我曾經作惡、心裡好管閑事,因為這不是神喜悅的事情。求神來幫助我,叫神榮耀的靈長住在我身上,讓我願意為神的名得榮耀做選擇,即使是受苦也能夠甘心情願。求神幫助我成為神眼中合神心意的人,而不是為自己的罪而活該受苦的人。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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