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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提摩太前書5:20 

持續犯罪,需當責備。提摩太前書 5:20 

不管是父母和小孩之間、或者是教會和牧者會眾之間,責備和管教從來都不是容易的工作。特別中國人喜歡以和為貴、不喜歡撕破臉破壞關係、再加上帝要我們一心尋求和睦,我們很容易把表面上的和睦來取代實際上管教的需要。但是保羅很清楚教會所需負的責任,更知道罪人是很容易迷失的,所以提醒提摩太要負起警醒和帶領的責任,當說的話要說,當責備的要責備,不能完全只願意當好人、只敢說好聽的話。「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拉太書 1:10 。管教之外仍然有恩典,並不是一犯罪就必須要當眾管教,變成當眾責備的對象,這樣的對象是有特定的。「那些一直犯罪的人,你要當眾責備他們,以警戒眾人。」提摩太前書 5:20 CCB。查詢不同版本的聖經翻譯之後,這些對象指的是「那些一直犯罪的人、那些常常犯罪的人、那些繼續犯罪的人」好好的私下管教勸誡一兩次,若仍然沒有果效,身為長老還有教會領袖,必須要知道進一步的限制罪的污染還有擴張,畫清楚界線,站明立場不要模糊不清、不要遮蓋隱藏、更不可以妥協。牧者的責任,真的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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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啊,我感謝讚美你!因為你是警醒著自己羊群的牧羊人,因為你也是管教的主。「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希伯來書 12:8 。求神憐憫我,因為我軟弱,有時候不敢為著人的好處或是神的國度而冒著得罪人的風險去說該說的話,有時候甚至自己不敢擔負起警戒的責任。「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 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其實你恨惡管教, 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詩篇 50:16-17。求主憐憫我,對神的管教能夠敬畏順服,幫助我能夠快快的順服耶和華的命令,在上帝私下警戒我的時候就懂得回頭悔改,而不要讓神來當著眾人的面來管教我。求神幫助我不要持續犯罪、賜給我力量能夠戰勝誘惑。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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