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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稱頌施行拯救的神。3:24-30

3:24-25 那時,尼布甲尼撒王驚奇,急忙起來,對謀士說:「我捆起來扔在火裡的不是三個人嗎?」他們回答王說:「王啊,是。」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

3:26 於是,尼布甲尼撒就近烈火窯門,說:「至高神的僕人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出來,上這裡來吧!」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就從火中出來了。

3:27 那些總督、欽差、巡撫,和王的謀士一同聚集看這三個人,見火無力傷他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3:28 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3:29 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讟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凌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

3:30 那時王在巴比倫省,高升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

默想經文:但3:28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領受:為什麼被丟進烈火窯以後,反而就得到自由了呢?我有另外一種體會。曾經因為遭到教會裡面的牧師嫉妒排擠而被迫趕出了教會,進而失業長達兩年多。這樣的經歷,真的使我們從此就自由了。如果牧會變得害怕得罪教會的權貴,變得縮手縮腳不敢說不敢言不敢做,那還有什麼用處呢?既然最害怕的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而且也不是那麼真的令人難以忍受,就算再發生也不算什麼了,從此之後還有什麼能夠威脅我們呢?這樣的經歷使我們自由,因為沒有什麼能夠比忠心無所畏懼沒有顧慮的事奉神更重要的了。該說的說、該做的做。在我們神以外不肯事奉敬拜別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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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啊, 祢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祢差遣使者救護倚靠自己的僕人!不但如此,你讓我在火爐當中順利地走出來,火無力傷我們的身體,頭髮也沒有燒焦,衣裳也沒有變色,並沒有火燎的氣味。 你的拯救使我們得自由,你的應許保守我的心還有我的信仰沒有崩潰。除了你之外,還有誰是拯救呢?感謝你賜給我這樣的自由,讓我不再活在恐懼當中,得以解脫。 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這是你奇妙的恩典,這是我信心得以被建造的機會。我感謝你讚美你!在我們神以外我決不肯事奉敬拜別神。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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