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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 7 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領受:



和神立訂誓約,是什麼樣的情形? 對於誓約,是怎麼樣的看待? 剛剛看了一對夫妻的見證,在婚姻中的尾端,丈夫辭去哥倫比亞大學神學院校長的職務,只為了全心地照顧得了帕金森症的太太。只因為在四十二年前,他承諾了要活出他的誓約…不論貧病…不論健康…永不分離。



承諾是什麼?我如何看待自已和神之間的承諾,並且終身用行動和行為來活出來呢?





8 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領受;



神與我們立約,用意在於愛我們。在於祂比我們要知道什麼是我們真正需要的,並且樂意想要過的生活。



昨天小組聚會,區長問了一個問題,透過經文馬太福音第八章:凡尋找的就尋見,祈求,就給你們,扣門的就給你們開門。



他說:如果我們的要求不是按照神的心意和神的律,而是凡是我們所要的都能實現,那麼會是如何?



我當時的回答是,會天下大亂。



真的,願上帝能夠應允我的祈求,是在能夠符合神最大的旨意和心意的前提之下。神給我立約的憑據,說祂是我的神,是我的光亮,我的明路,我一切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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