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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路得記3:1, 5

先動心,再動理。路得記3:1, 5

做婆婆的心思縝密,既然已經是生命共同體,就盡心竭力的在替兒媳婦的未來打算。媳婦的順服聽話也令人感到印象深刻。令我讚嘆的是做婆婆的老練。她處事的智慧看得出來深入了解人心。雖然按照律法的規定,波阿斯理當該娶路得並且贖地,這也就是婆媳倆未來保障的唯一盼望。但因為拿俄米有律法做依靠,就一定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了嗎?不,這種辦法絕對是下下策,只會引起反感而已。拿俄米的智慧,在於她沒有跑去城門向長老們訴求自己的權利,反而是先來使波阿斯動心。一個已經動心的人,自然而然水到渠成,成全律法一點也不是難事。

我們與人溝通交流,牧養帶領幫助成為基督的門徒也是如此。有些人懂得向心說話,有些人只懂得拿律法規條來要求。律法規條雖然有一時之效,但是效果有限,不能使人甘心樂意地順服跟隨。先動之以心,再動之以理。我們常常說情、理、法,這樣的順序是有智慧的。影響人心,最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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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我感謝你,你先用愛來觸摸我的心,讓我樂意甘心的跟隨。也求你幫助我,使我能夠有向心說話的能力,來做正面影響周遭的人建造神的國度。讓我在溝通上面有智慧,讓我懂得正確的最有效的順序,來影響人的心且能夠甘心樂意跟隨你。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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