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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7

背着自己十字架是門徒的記號。路加福音 14:27

耶穌對他的跟隨者留下了大使命來順服,一般而言常誤認為大使命就是出去傳福音,其實仔細查考聖經,就會發現真正的大使命是指使萬民成為耶穌的門徒,這個包含傳福音,但傳福音本身不是目的,而是過程,目的是在使人成為基督的門徒。但什麼是門徒的定義呢?門徒指的是學生或者是跟隨者。耶穌自己說得很清楚,門徒有一個很清楚的特徵:要願意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耶穌。再仔細往下查考,究竟什麼是揹自己的十字架呢?基督徒都熟悉背十字架的道理,可是,有很多人對十字架的認知卻並不符合聖經真理。他們認為生命中的疾病、災殃、勞苦、愁煩,就是主耶穌要我們背負的十字架。然而,如果我們查考聖經,卻發現並不如此。

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了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 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4-26

從以上兩處聖經我們看到,耶穌提到的十字架都是指為主耶穌作證而付上的生命代價。“凡在人前承認我的”,“該棄絕自己”,“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這就是福音中主耶穌提到的十字架。換句話說,若要真正的跟隨基督,到一個程度連自己的生命都願意放棄。這樣的要求實在是太高了!在這樣的經文面前,真實面對自己的內心,我感到膽戰心驚,深深覺得自己不配。也覺得自己無能為力。就算我心裡嘴裡願意,但真正考驗來臨的時候,我的願意又是否能夠通過考驗呢?連我自己都不曉得答案。若我自己都做不到,我又怎麼能夠影響別人或者是順服神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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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耶穌!祢邀請我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祢,祢願意我們參與祢的贖罪祭獻,“我飲的杯,你們必要喝;我受的洗,你們必要受。”(可十39。可是我發現,這個要求超過我的能力,這個邀請令我感到遲疑猶豫。甚至就像是那在你被殺的前一夜捨命逃跑的門徒一樣,我發現了自己的膽小懦弱,我發現自己只是個普通人。我發現,傳福音甚至是相對容易,但使人成為門徒就很難。做個不冷不熱,嘴裡說相信有固定去教會的基督徒容易,但擺上全部的生命來為主而活卻是極大的挑戰。主啊,我知道靠著我自己做不到!但放棄又不是一個選擇,所以我進入了兩難的境地。我唯一的盼望,就是在主你自己身上。當初你明明知道這些你所選召的門徒會逃跑、會軟弱、會離棄你,但你仍然沒有後悔的選擇了他們。十字架的大能可以轉化這些懦弱的門徒的生命使他們能夠勇敢剛強,從害怕逃跑到視死如歸,當然也可以轉化我的生命。我知道自己不能、但靠得住,凡事都能。求主自己憐憫我!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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