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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15, 21

因為愛,所以遵守神的命令。約翰福音 14:15, 21

成為基督的門徒,跟隨神,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因為要求嗎?可以用規定的嗎?法利賽人還有以色列人遵循律法已經有幾千年,律法的力量沒有辦法成全這麼多的命令和要求。究竟,願意遵守神的命令最重要的動機和初衷是什麼呢?是愛啊!「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 14:23。因為愛、因為在乎,因為這是一份互動的關係,因為彼此連結分不開,上帝是認得出愛祂的人的,衪也與這樣的人同在。「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哥林多前書 8:3。若實在是遵守不下去要怎麼辦呢?那就是愛不夠了。沒有對神的愛,再簡單的要求也做不到。「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翰福音 14:24 。遵守神的命令是一生的功課,是出於本身願意,是必須要發自內心。也許因為在乎面子可以撐個幾天,也許為了別人的眼光可以堅持一陣子,但有一直堅持下去,絕對需要有出於對神的愛。在推動靈修的過程當中,我遇到過許多困難。我曾經問高牧師一個問題,如何才能夠讓弟兄姊妹們更愛神呢?愛神這件事情是可以人為去操作鼓勵出來的嗎?放眼望去,為什麼很多事情堅持不下去,最終歸咎到底就是和神的關係不夠緊密強化,也不夠愛神。高牧師回答我,我們無法強迫人愛神。只能創造一個環境,更容易的幫助神在人的心裡面做工。對神的愛,最終源頭還是只能從神自己身上來。神雖然愛人,但是本人也要自己願意回應才行。愛,從來就不是勉強來的,而是要甘心樂意。甘心樂意的愛才是神所悅納的。這個愛從哪裡來?我們的力量如此有限,我們的愛也有限,神是知道的。於是祂體貼顧念我們的軟弱,賜下了聖靈保惠師給我們,聖靈就是能力,聖靈就是愛。「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翰福音 14: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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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親愛的主啊,你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很多時候,我卻知道自己遵守命令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恐懼和不安,因為我的動機不純正,所以我走的不遠,力氣也不足。主啊,我知道若是出於對神的愛,可以因著愛而更多堅持,若沒有出於神的愛、實在是一步也走不下去。當年你問彼得,彼得愛你嗎?還連續問了三次!彼得自以為愛你,但他和你都同時知道,這樣的愛實在是有限的。主啊,求你來憐憫體恤我的軟弱,雖然有一顆願意的心,但是有時候能力不足,有時候堅持度不夠。感謝主賜下聖靈成為我的幫助,讓我透過聖靈能夠與神同在,體會愛的交通,有力量遵守神的命令,能夠愛主我的神,也能夠與神同在,透過關係的不斷強化,對神的信心逐漸地建立扎根穩定,神的愛可以透過我澆灌湧流出來,開花結果。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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