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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如此,我們既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為樂。」羅馬書 5:11

與神和好、以神為樂。羅馬書 5:11

與神和好,也就是透過基督接受救恩,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成為神國度的百姓。屬靈的道路不過從此開始而已,但是能夠到「以神為樂」這是另外一個關係的層次。建立關係,與神和好,不算太難。但是要能夠藉著基督以神為樂 ,到了享受關係的程度,卻是一個挑戰。經營一份關係是一門藝術,需要以承諾為根基,以忠實忠誠為經緯。需要常常有品質的互動,需要投資灌溉,時時刻刻有正面的交流。口裡稱基督為主,在神的家裡面生活成長的,可以成為神的孩子。但是唯有能夠順服神的旨意,享受和上帝關係互動的,才能夠明白「以神為樂」的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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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親愛的主啊,你是赦免我的罪、透過饒恕與我恢復關係的神,我感謝你,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面的工作,得以打開通往上帝的道路,好教我可以與神和好。我的主啊,我知道身為你的百姓,不見得已經認識你,也不見得懂得如何經營互動和你之間的關係。求神幫助我,讓我能夠享受與神的互動,讓我能夠明白體會以神為樂。幫助我不是指看待信仰是一份沉重的壓力和責任,心不甘情不願地順服,而是一份互相交流、愛與尊重、充滿敬畏,樂在其中的互動。幫助我享受神,以神為樂。因為這是神的心意,也更是我的願望。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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