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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埵獢A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領受:



這段經文,在我讀完"告別娑婆"這本書之後,有了非常大的不同的認識。如果沒有前面的、一開始的、人與天父的關係的認知,我根本,其實讀不懂聖經。現在看了這些已經熟悉的經文,心裡感到很震憾。



原來這些話,都意有所指! 神就是光,在他裡毫無黑暗。所有一切我對神黑暗的恐懼、害怕,只不過是我對於罪疚的投射而已。



沒有必要害怕天父,也沒有必要害怕懲罰。因為天父不會罰我們,光是我們對自已所做的,造成的潛意識裡的內疚,就夠消受不完了。




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堣F。 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堣F。





領受:



若我不知道我自已內在的內仄,如何能洗淨它們。以前我看教義裡頭,看到人人有罪等字眼,心裡會覺得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可是現在看起來,我漸漸地懂了其中的深意。



罪,其實是一種說法,表達了我們對於自已,感到不值得、不好、不配、犯了錯等等的信念的衍伸物。



要能夠修練成果,最重要的,還是要能夠來到天父的面前,將內裡頭深藏的罪仄、恐懼等…挖出來,洗乾淨,原諒自已和別人的一切,解開那不斷地向外投射的習慣,不要在續繼流竄在生命當中毒害我們的人生。



最後,重新看到自已是天父,最珍貴、最寶貝、最純潔無罪的子女。盡情地享受,阿爸父的愛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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