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FullSizeRender

「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申命記11:7

親眼看見神所做的大事!申命記11:7

我們常常禱告,都願意更多經歷神,看見神的施恩手在我們的生命中見證神的榮耀,但反過來說,這其實也同時承擔了責任。「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希伯來書6:4-6。領受誡命,必須得負完全責任的人,是誰呢?不然是那些有權柄、帶頭,做領袖的人。還有,就是曾經曾經經歷耶和華的恩典,看見祂的大能還有管教及伸出來的膀臂所實行的奇蹟的人。這些人無法推卸責任,因為他們親眼見過了神的榮耀,如果在選擇不相信、不跟隨神,那就是全然地背逆、有退路可以走了。「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申命記11:2, 7。嚐過神恩典的人,將會負起更大的責任,因為對他們而言已經無可推托了。「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10:26-27

FullSizeRender  

禱告:主啊,我是被你管教過,也見過你行奇妙大事的人。我也將要見證更多你的恩典憐憫的手,還有你大能的膀臂。主啊,我知道這是更大的責任,沒有退路的選擇,只能前進不能後退。願你來幫助我,成為一個勇敢向前沒有退路的人,能夠負起責任明白代價,珍惜耶穌所為我獻上的贖罪祭,走在神的心意當中,永不偏離。禱告奉靠耶穌基督的名求,阿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雪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